房地合一通過/2年內出售 中南部課稅恐比奢侈稅重

2015060523:51

高雄市三民區河北路排水溝,水岸宅,河岸宅。(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/攝影)

短期交易課稅,中南部繳房地合一稅恐比奢侈稅金額高。(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)

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/台北報導

房地合一稅正式三讀通過,2016年起購屋者,

未來出售房屋必須按照房地合一稅課稅,

雖然有專家認為,房地合一稅針對短期買賣,

課徵的稅率比奢侈稅低,但代書指出,

若是中南部低總價物件,成交按照房地合一稅課徵,

恐怕比奢侈稅金額更驚人,所以這樣的條款,

反而「衰到中南部」。

 建國資產管理總經理劉坤圖認為,

房地合一稅的擬定就是增稅、抑制炒作,

雖然不少專家拿奢侈稅比較,

但實際來看,以2年內交易來說,

低總價物件甚至可能繳納的房地合一稅,

比奢侈稅的同樣基期還高。

他舉例,假若買中南部總價100萬元房產,

未持有滿2年便以200萬元出售,等於賺了100萬元資本利得,

以房地合一稅率45%課徵,須繳45萬元(粗估,暫不扣除成本);

但同樣2年內出售房產,以奢侈稅最高稅率15%課徵交易總價200萬元,

反而只要繳納30萬元,顯示不管奢侈稅或房地合一稅,對中南部都比較不公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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